發布日期:2018-07-30點擊次數:2932次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陽光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結合實際,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
本實施意見所稱重大建設項目,主要包括政府審批的,對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有重大影響或者與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程度較高、投資規模較大的公益性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以及符合《陜西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的鐵路、公路、機場、水利、輸氣管網、火電站、煤化工、主題公園等項目,不包括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主要內容如下:
1.批準服務信息: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清單、批準流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聯系方式、監督舉報方式等。(各設區市政府,省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批準結果信息:項目建議書審批結果、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結果、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結果、項目核準結果、節能審查意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審批結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結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批)結果、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結果、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審批結果、施工許可(開工報告)審批結果、招標事項審批核準結果,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涉水事項審批結果等。(各設區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招標投標信息: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處罰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4.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各設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落實)
5.重大設計變更信息:項目設計變更原因、主要變更內容、變更依據、批準單位、變更結果等。(各設區市政府,省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6.施工有關信息:項目法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信息、資質情況,施工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作職責、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等。(各設區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7.質量安全監督信息: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及其聯系方式、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情況等。(各設區市政府,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8.資金管理信息:項目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政府資金到位、使用情況等。(各設區市政府,省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9.竣工有關信息:竣工驗收時間、工程質量驗收結果,竣工驗收備案時間、備案編號、備案部門、交付使用時間,竣工決算審計單位、審計結論、財務決算金額等。(各設區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公開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保存的項目信息外,同時要積極推動項目法人單位有效歸集信息,加大信息主動公開力度。項目信息公開要通過統一項目代碼歸集,為實現項目信息的集中發布做準備。
(二)公共資源配置領域。
本實施意見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主要內容如下:
1.住房保障領域。在項目建設方面,主要公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方案、年度建設計劃信息(包括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信息、建設標準、計劃戶型、面積標準和套型結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計劃完成情況信息(包括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交通環境、公共設施、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信息(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包括輪候對象數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包括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承租、承售價格及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租賃補貼發放程序和結果等信息;在住房使用方面,主要公開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承租及退出情況、承租人和承購人違規申請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各設區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用地政策、省級以上政府用地批準文件(涉密項目除外)、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礦業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招標、拍賣、掛牌、協議等出讓方式、出讓公告公示、審批結果信息、中標或競得的礦業權簡要情況、成交價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4.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5.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方基本情況、轉讓方式、轉讓價格、交易結果、轉讓底價、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6.PPP項目領域。主要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儲備和進展、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采購招標、主體信用、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7.衛生、醫療、藥品及醫用耗材采購領域。主要公開公共衛生信息,常規醫療服務價格,藥品、疫苗、醫用耗材采購目錄,采購公告,采購文件,采購標準,采購結果,中標公告等信息。(各設區市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公共資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進行公開。
(三)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
本實施意見所稱社會公益事業,主要包括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社會高度關注、公益色彩濃厚的社會公益事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主要內容如下:
1.脫貧攻堅領域。圍繞“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如何退”,進一步做好脫貧攻堅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規劃,重大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向特定區域特定群體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注重運用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技術手段實現公開的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為社會各界參與脫貧攻堅事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在省級教育部門門戶網站開設教育脫貧專欄,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豐富公開內容。(各設區市政府,省扶貧辦、省教育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2.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重點圍繞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事項,全面公開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做好養老服務業發展相關政策、養老機構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程序的公開。做好困境兒童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孤兒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開。公開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又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各設區市政府,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3.教育領域。立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進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開力度,重點做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開。緊扣“入園入學難”、考試招生等利益關系直接、現實矛盾突出的事項,重點公開相關教育政策、發展規劃、經費投入和使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情況等信息。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工作進展情況的公開。推動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質量、招生范圍和收費等信息公開。按年度公開全省技工院校中具有招生資質的院校名單及招生專業和技工院校資助管理相關政策。(各設區市政府,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4.基本醫療衛生領域。保障好人民群眾對公共醫療衛生的知情權,重點公開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國家免疫規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進一步深化細化我省重點傳染病專病專防策略,加強源頭管控,公開健康防治信息。省級衛生計生部門定期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每月發布健康提示信息。大力開展健康科普,針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和農村、工礦企業等重點區域,開展專項健康科普,用現代醫學知識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服務。進一步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工作,實行參合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情況三級公示制度,利用多種媒體做好政策解讀。探索利用信息公開手段加強衛生監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處罰、信用評級、風險評級等監管信息,完善推廣企業“黑名單”制度,充分利用相關信息實施聯合懲戒,讓違法者寸步難行,讓人民吃得放心。(各設區市政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5.環境保護領域。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社會廣泛關注的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空氣、水質等環境質量信息,重點公開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管、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監管、投訴處理等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及時發布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及應對措施等信息。及時公開礦山企業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方案實施情況抽查結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環境保護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各設區市政府,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6.災害事故救援領域。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極端天氣氣候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農業生產影響、次生災害預警防范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及時發布災情核定、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的確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各設區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安全監管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應急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7.公共文化體育領域。立足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進公共文化體育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目錄、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各設區市政府,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文物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除按照各自職責權限公開其在履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管理職責過程中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外,同時要加強分類指導,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如實公開社會公益事業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拓展公開渠道。
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積極利用陜西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陜西”網站、陜西采購與招標網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信息公開。各類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配置交易信息、監管信息等在指定媒介發布后,要與相應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并實時交互至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匯總發布,構建以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為樞紐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推動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針對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服務基層和特定群體的特點,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確保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
推動將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托“信用陜西”網站和各設區市信用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將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信用信息及時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同時,積極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利用現場公示、網站公布等渠道主動公開項目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依托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探索建立公共資源配置“黑名單”制度,聯合懲戒騙取公共資源等不良行為。
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有序開展相關工作,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強化公開時效。
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嚴格按照《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法律、法規、規章對項目法人單位公開項目信息作出明確規定的,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監督項目法人單位依法按時公開項目信息;法律、法規、規章未作出明確規定的,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及時公開項目信息。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規范答復形式,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答復申請人。
(三)推進全程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內容外,應依法及時公開。要把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落實到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要廣泛征求意見并將各方面合理意見體現到決策中。切實做好評估檢查、獎勵處罰等管理信息公開,全面公開公共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等信息。主動公開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做好政策落實效果評估,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實現權力運行源頭可溯、過程可查、結果可評、責任可追。
(四)加強解讀引導。
要高度重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策的解讀和引導工作。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要指導和監督從事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項目單位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確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建立并完善相應的領導體制和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夯實責任,推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根據地區、行業特點和工作側重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部門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方式、時限、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
全省各級政府辦公廳(室)作為組織協調部門,要指導監督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計生、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開展考核評估。
全省各級政府要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和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范圍,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通報檢查結果,狠抓整改落實。各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所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公開評估結果。
(三)強化監督問責。
各有關部門每年應將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員制度,強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開展工作的,進行批評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